渭南经开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

发布时间:2023-01-18 10:30 来源: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

广大市民朋友们:

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,但是,烟花爆竹燃放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,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,并产生噪音污染,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,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。为了经开区美好的蓝天和优良的环境,确保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,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:

一、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。自觉遵守规定,摒弃陈规陋习,不违规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;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,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同时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
二、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。善意规劝他人,引领新风正气,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,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宾馆、饭店和提供婚庆、殡葬等服务的经营者承办喜庆、殡葬等活动时,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,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;经劝阻无效的,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
三、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。积极参与宣传,倡导文明新风,协助职能部门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。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、带头示范,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公共管理,倡导绿色生活,助力蓝天保卫战,带动共创安全、环保的节日环境。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,共同抵制、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提倡选择喜庆音乐、鲜花等低碳的节庆方式,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文明安全、洁净宜居。

广大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“绿色发展”,共建美好经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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